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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集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

4月15日,木材集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建西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回答了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理论的内涵,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公司上下要始终牢记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深刻理解新质生产力的形成逻辑与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其丰富内涵与基本特征,积极落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任务与实践要求,抢抓机遇,超前布局,加大力度,赢得先机,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要加强学深悟透,增强政治自觉。把习近平重要论述纳入“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教育“必修课”,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切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促干,努力把学习贯彻的成果转化为积极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要坚持因地制宜,推动产业向“新”。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立足公司发展实际,进一步谋准定位、找准路径,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优势和有利条件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打通束缚公司发展的堵点和难点,推动各业务板块科学布局、产业创新。

三要聚焦主责主业,激发创效活力。锚定公司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扎实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把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贯通起来,紧盯目标任务,持续冲锋、为实现全年任务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供稿 | 人力资源部 阮晨颖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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