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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508、509、510三间办公用房租赁权的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9 浏览次数: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所属温州木材集团

关于温州陶瓷品市场号馆508、509、510

三间办公用房租赁权的交易公告     

温州陶瓷品市场定于2024年12239时整,在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03室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标的情况

1、招租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基本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规划功能

单价

(元/月/㎡)

招租底价

(元/年)

合同期限

竞价保证金(元)

产权情况

1

温州陶瓷品市场号馆508

26

办公用房

32

9984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500

2

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509

31

办公用房

32

11904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500

3

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510

57

办公用房

32

21888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00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自然人报名的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公司报名须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不得用于高档会所使用。

6未被列入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定金、租金及保证金

1、定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定金各标的对应的定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账号:333506160018010051491,开户行:交通银行信河支行)。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期租金及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06160018010051491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年一付,先付后用。定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可抵用租金或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标准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前往温州市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03室完成报名手续定金支付,逾期无效

2、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竞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1223日至20241227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1230日至20251617时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129日上午9时起至20241220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03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88730962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电话:0577-8877107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电话: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电话:0577-55598012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4129日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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